教育机构的全面安全是由授权官员与当局,执法机构和其他机构合作进行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的复合体,以确保教育机构继续准备好进行安全的日常活动,以及在发生威胁或紧急情况时采取的行动。
在实施以下主要活动的过程中,形成并实现了教育机构的综合安全:
在教育机构的设施中组织人身安全和提供出入控制;
组织具有技术保护和控制手段的教育机构的工程技术设备;
实施保护教育机构信息(包括个人数据)的措施;
关于教育机构反恐安全的计划工作;
符合教育设施的消防安全标准;
遵守教育机构的职业安全和电气安全标准;
在教育机构的和平时期和战时紧急情况下计划的民防工作和教育过程的运作;
与执法机构和其他结构和服务的互动;
组织法律教育活动,形成现代生活安全文化;
事件的财政和经济支持。